纪检工作
宁夏农垦集团纪委:开展“驻点监督” 共同提升工作质效
3月25日上午,宁夏农垦集团纪委召开落实“两个责任”工作座谈会,共同研究分析对农垦集团党委所属党总支、党支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工作,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发展。农垦集团党委委员、纪委书记、监察专员柴向东同志主持并讲话,集团党委所属11家党总支书记、支部书记、专兼职纪检工作人员参加。
会上,宁夏农垦现代农业公司党总支书记、宁夏农垦建设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进行重点交流发言,与会的其他同志围绕各单位实际在落实“两个责任”方面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依次进行了发言。
会议明确了集团纪委“驻点监督”联系工作模式,针对目前不设纪委的11家直属党总支、党支部,由集团纪委本级三名纪检干部每人负责3至4个单位进行“驻点监督”,每月至少在驻点监督单位工作2至3天。通过“听、看、谈、访、查”开展全方位、近距离、常态化监督,实现集团党委所属党组织监督全覆盖。
会议要求,一是要知责明责守责,主动抓主动管。集团党委所属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全方位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,把党的领导落到实处,在工作的方方面面体现党的领导,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日常管理监督中,敢于较真、注重日常,抓早抓小、防微杜渐,不容有丝毫懈怠。二是“驻点监督”要协助不代替,到位不越位。结合各企业实际情况,把握监督重点内容,督促驻点单位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,督促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规定、党组织书记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、其他班子成员履行“一岗双责”,强化监督协助,将监督融入日常,抓在经常,讲求监督的方式方法,把握好监督的节奏和力度。三要监督同向发力,共同融合。深化凝聚合力共识的重要性,集团党委所属党总支、党支部要大力支持驻点人员的工作,相互协同配合、优势互补、力量叠加,共同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将铁的纪律转化为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,不断推动驻点监督单位各项工作提质增效。(宁夏农垦集团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王丹)